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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会官方网站疫情处置制度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1日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全面保障全院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今年会官方网站(以下简称“学院”)发生疫情后能迅速得到有效控制,维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全院教职工要认真学习上级、各部门下发的传染病疫情相关制度与文件,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传染病症状,要及时上报,并按规定及时去医院就医,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传染病症状,应当主动及时向班主任和校医报告,由校医复检、摸清相关病情后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四、教职工或学生中如出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

(一)由责任疫情报告人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报告。

(二)由医务室医务人员立即将其安排在隔离室暂时隔离并立即拨打120,由医院派出专车将病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断。

(三)若诊断为非传染病病人,则医疗机构进行常规处置;若诊断为传染病病人,则由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学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进行终末消毒。对病例停留过的教室、寝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以及使过的物品等进行迅速、严密、彻底、全面消毒。

(五)迅速排查密接。确定密接人员名单,密接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疫等防控工作。

(六)调整教学安排。根据指挥部意见和教育主管部门安排,采取临时停课、放假、校园局部或整体封闭管理等有针对性的措施。

(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及后续治疗处理工作。

(八)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患病师生的善后工作,对疫情中反映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严防疫情复发,确保不发生聚集性感染,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